“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涵盖了中心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承担公益性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及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下是核心内容的概要:
基本要求:
依托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具有国际影响力。
检验医学科需通过ISO 15189认可,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博士学位授权点。
与检验医学密切相关的临床科室中至少10个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临床常规开展检验项目数不少于800项,年检测工作量不少于2500万项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需取得相应资质。
具备重大疾病、疑难病、危重症和突发传染病的检验能力。
科室及平台设置需完善,包括临床体液、血液检验等专业划分。
具备先进的检测技术平台和管理体系。
重视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具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教学条件满足院校教育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组织管理完备,师资条件符合国家要求。
教学成果显著,包括国家级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
平台建设与科研人才队伍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学科带头人的资质等。
近3年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科研成果包括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发明专利、高水平文章发表等。
参与国家卫生政策制定,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应对能力。
具备重大传染病病原体监测能力,开展检验医学科普宣教工作。
推进建设全国检验医学协作网络,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强化检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发检验大数据。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能力:
教学能力:
科研能力:
承担公益性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能够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教学、科研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并推动检验医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