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旨在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协调发展。以下是核心内容的概要:
规划的重要作用:
依据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设置的基本原则:
包括需求导向、区域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协同创新、中西医并重等。
医疗机构设置总体要求:
提出2025年全国医疗机构设置的主要指标,包括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等,并强调医护比和床人(卫生人员)比。
主要指标:
包括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等的具体数值目标。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主要内容:
包括现状分析、明确健康影响因素、确定医疗机构的设置、制定医疗机构现状图和设置规划图。
公立医院设置的基本规则:
合理设置公立医院数量和床位规模,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
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
明确公立医院申请设置分院区的基本条件、医院建设发展的不同阶段、合理确定分院区规模。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权限和程序:
描述了县级、设区的市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规划制定中的职责。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监测和评估:
要求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规划实施并根据结果进行修订。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更新:
规划每5年更新一次,根据发展变化情况修订指标。
附件:
提供了医院建设发展阶段测算模型,用于测算床位需求数量和系数。
该指导原则强调了医疗服务需求导向、区域均衡、中西医协调发展,以及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提升。